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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山西省2009年全国硕士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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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入学考试考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考点:
    根据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作弊等行为的通知》(教学[2008]8号)和《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硕士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考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2009年全国硕士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考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统考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是国家组织的选拔性考试,考试安全和秩序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关系到选拔和培养合格人才的公平、公正和质量。各考点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充分认识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安全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和追究制度,制定严密的管理措施,责任到人,强化落实,扎扎实实做好各项考务安全工作,确保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二、采取切实可行的必要措施,有效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行为,维护硕士研究生统考工作的严肃性。
    (一)各考点一定要与所在地公安、无线电管理、通信、保密、宣传、监察等部门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分析考务安全形势,明确职责分工,研究制定防范和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的专项行动方案,并划定本次考试重点防范区域。各考点还应继续加大防范作弊的硬件设施的投入,按照要求配足、配齐考场所需的监控设备及反作弊的常规设备。有条件的考点应利用招生单位的优势,积极主动,充分挖掘自有潜力,自行研制新一代无线电监测仪和其它监控设备,加快标准化考场建设。
    (二)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特别是监考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要增强对无线电作弊工具、方式及特点的辨识能力。有条件的考点还应利用实物、图片等形式对考试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争取让每一位考试工作人员能在上岗前基本熟练辨识各类型的作弊工具。
    (三)统考期间,各考点应会同公安、无线电、保密等部门加大对考点周边的治安巡查力度,特别要注意发现和查验考点周边带有无线发射、接收装置的车辆及相关人员。对涉嫌通过无线电作弊的相关人员和设备,应依法予以处理。各考点还应抽调熟悉网络工作的专业人员,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监控工作,要会同新闻宣传、公安和通信等部门对考点周边环境进行一次检查,对代考、助考的非法网站要进行整治,一旦发现有对研究生考试安全构成威胁的有害信息,应按照“先删后查”的原则,对这类网站予要严厉的打击。各考点在统考期间应建立网络监督员群防群控制度,重点加强对校园网和校园广告信息的监督,及时删除有害信息,净化考试环境。
    (四)统考期间,各考点应会同相关部门对考点周边环境进行重点防范,要动用无线电监测设备进行不间断监测,要重视受理有关团伙作弊和无线电设备作弊行为的案件举报。对非法设立的电台无线信号发射装置、网络装置等作弊工具应依法及时处置;对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到快速处置,依法严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要深挖幕后组织策划、提供器材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扰乱考场秩序、危害考试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各考点应积极会同新闻宣传部门,发挥舆论正面引导的宣传作用,加强有关严禁擅自制售用于作弊的无线电发射及接收设备,非法设置及使用无线电设备干扰国家考试的法律宣传教育;同时,各考点还要对应考的考生进行以“诚信考试”为主题思想的教育活动,在考点醒目位置张贴有关诚实应考的宣传材料,弘扬“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良好风尚,营造和谐、公平、安全的考试环境和氛围。
 
 
 
 
二○○九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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